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和《关于印发内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内师院发〔2019〕109号)等文件规定,我院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补充评选推荐我院21级5班杨元雨同学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11月4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形式向学院党委副书记许雷反映,电话:17808323078,QQ:410407667。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