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陈志军 点击数: 日期:2017-05-16 字体:【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7】01号)(详见附件),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推荐,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认真做好申报工作。我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6日。联系人:周琼,电话:2343373。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7年5月16日

附件1: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川科奖〔2017〕01号

各推荐单位: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为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和要求

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采取单位推荐与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单位推荐

1.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

各推荐单位原则上只能推荐1人,注重推荐科技工作一线的杰出科技工作者。

2.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各推荐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

(二)专家推荐

1.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每人可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

2.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单独或联名推荐1项四川省科技进步奖项目和1名四川省科技杰出贡献奖人选,联名推荐时要明确一名主推荐人。

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当推荐项目或人选出现异议时,有责任协助处理。项目或人选公示时将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三)推荐项目和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或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类和科学技术进步类项目应当于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3.推荐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排名前三的完成人参加四川省科技进步奖评审。

5.完成人在国外或在中国的外资机构单独或合作取得的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归国内所有才能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准入)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

7.推荐项目应是在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档案馆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

(四)推荐前公示

推荐的项目(人选)应进行推荐前公示。推荐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推荐单位(专家)应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可在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下载。网址: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项目公示情况随推荐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

(五)专家回避

推荐单位或推荐人认为有关专家学者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推荐时书面提出理由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人)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按照《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应完整、真实,文字描述应准确、客观。

保密项目按保密工作相关要求,不得通过网络填写和推荐,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派专人直接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省科技厅成果处)。

三、推荐材料及报送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人)按规定认真做好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对推荐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要求申报单位(申报人)进行完善。推荐材料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

(一)推荐材料

1.推荐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等;

2.推荐书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省科技杰出贡献奖推荐书5份(含1份原件),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3份(含1份原件)。

3.推荐项目(人选)汇总表电子版;

4.省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3套科普作品。

(二)报送要求

1.各推荐单位应以正式公函的方式报送推荐材料。市、州推荐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或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文;省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推荐单位应是委(厅、局)发文;国有大型企业或行业组织等推荐单位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专家推荐的项目(人选),推荐书由项目完成人直接报送。

3.推荐函及推荐材料于7月10日前统一报送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四、推荐时间要求

(一)推荐时间

2017年4月17日至6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网络推荐截止时间

为了保障网络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办分时段确定各推荐单位网络推荐截止时间,请各推荐单位积极配合。

1.各市(州)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上午8时。

2.省直各部门、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和专家推荐,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6时。

3.中央在川有关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科学技术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下午6时。

五、联系人及电话

四川省科技厅成果处:

刘 忻 028-86710813

康 铭 028-86669053

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李 宸 向 云028-8528750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科路8号

收 件 人: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请注明科技奖励推荐材料

邮政编码:610041

附件:1.2017年度推荐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汇总表

2.回避专家申请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14日

·附件1:2017年度 推荐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项目(人选)汇总表.doc

·附件2: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附件2: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川科奖〔2017〕01号)文件精神, 2017年四川省科技奖励推荐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今年推荐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工作要求。请严格遵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等文件要求,开展项目(人选)的组织推荐工作,并在四川省科技厅网站(www.scst.gov.cn)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相关文件也在此平台查阅下载)。

二、形式审查要求。各校须按《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主要内容(2017年度)》(《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P106),对推荐项目(人选)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进行完善。推荐材料一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形式审查不合格的,将不提交评审,而不再反馈申报单位进行修改。

三、关于公示。各校须对推荐项目(人选)按要求在本校进行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内容参照《2017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公示内容》(《2017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手册》P105)。

四、各校需由教育厅推荐申报的所有材料须以正式公函并加盖公章报送。公函内容应包括:对推荐项目的初审情况;推荐项目的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的数量和汇总表等。未按要求进行初审、公示、公函报送的,不予受理。

五、推荐时间要求。请各校在2017年6月30日下午6时前完成推荐及材料报送。需经我厅推荐申报的项目纸质材料由我厅签章后,各高校自行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科技研究成果档案馆。

联系电话: 028-86116034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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