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作者: 编辑:陈志军 点击数: 日期:2019-01-02 字体:【

校内各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9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http://www.nsfc.gov.cn/),申报工作正式启动。请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申报。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9xmzn/index.html)、申请通告。申请通告和管理办法等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和查询。

(二)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还没有账号的老师请尽快将姓名、职称、邮箱、所属二级学院等信息以短信形式发送至13890544201。

(三)填写申请书时,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并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2011202*1231(《指南》特殊要求的除外),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2019年项目指南中规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为3年,面上项目为4年,重点项目为5)。

(四)经费申报请参照上一年平均资助强度和指南要求,预算要合理,并根据有关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填写;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要注意基金委的限项规定,不能超项(具体限项规定请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申请规定);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五)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参加,其所在单位即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每个申报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特殊说明的除外)。

(六)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电子和纸质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一致

(七)申请书提交时间: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正式申请书(2份纸质+电子文件)、申报汇总表(1份,见附件)(党政群教辅及科研机构人员按申报内容所属学科纳入相应二级学院管理,对于申报内容属于交叉学科的,按最相符、最能概括申请项目特点的学科问题属性纳入相应二级学院);电子申请书发至sfkyc@163.com或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发送至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陈志军老师处。学校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36

二、项目结题

按照资助计划任务书规定,请本年度应结题的项目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务必于2019223前统一按照结题相关要求将相关材料报科技与学科建设处陈党生老师。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于2019110日前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与学科建设处联系,联系电话:2340292或13890544201(陈志军)。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xls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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