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院发〔2021〕148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修订)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内江师范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修订)》已经学校校长办公会2021年11月17日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21年11月24日
内江师范学院年度目标考核奖励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考核二级单位工作实绩,突出绩效考核的导向与评价功能,发挥绩效考核在学校事业发展中的激励作用,推进学校内涵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经费额度
第一条学校设置年度目标考核奖励绩效专项经费,经费额度根据学校可用于收入分配的财力状况在年初经费预算时确定。
第二章 考核模式
第二条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分为基础绩效和专项绩效两个部分,其奖励额度各占50%。
第三章 考核机构与程序
第三条设立考核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组成,负责考核工作相关决策和结果审定。
组长:党委书记、校长;成员:党委副书记、副校长。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相关日常工作。
第四条考核程序
1.被考核单位按工作要求向考核单位(即指标制订单位)提交相关考核指标的支撑材料及信息。
2.考核单位按评分要求对被考核单位进行评分,确保评分客观公正。并与被考核单位保持充分沟通,力求评分无异议。若被考核单位对评分仍有异议,可向考核办公室提出复核。
3.考核单位将评分结果交绩效考核工作办公室审核、汇总。
4.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予以审定,并公示。
第四章基础绩效考核
第五条考核内容由党建、思想政治、党风廉政建设、国有资产管理、档案等工作,以及负面扣分项构成(见附件1:基础绩效考核表)。
第六条奖励额计算公式
二级单位的基础绩效奖励总额(元)=二级单位得分/100
×二级单位人数×基础绩效单位奖励值;
其中:基础绩效单位奖励值(元)=基础绩效奖励总额/学校总人数。
第七条发放原则
各单位的基础绩效奖励须按人均发放。
第五章专项绩效考核
第八条考核内容
(一)二级学院
1.对二级学院按人才培养、科学研究、队伍建设三个板块考核(附件2:专项绩效考核表)。
其中:“科研经费”、“科研项目”、“博士引进”三项二级指标可按基本分的120%计算实际得分。
如二级指标未有目标任务或有特殊要求,则按二级学院平均分计分(例如:马克思主义学院无在校生、教材建设有特殊要求等,考核单位按此执行;其他学院有类似特殊情况,考核单位参照执行)。
2.对职能部门学校有下达任务的,按任务完成率考核(见附件2中备注),未完成任务情况以扣分形式在单位基本分中扣减。
职能部门的专项绩效考核基本分,以二级学院平均得分的90%计算。
第九条奖励额计算公式
二级单位的专项绩效奖励总额(元)=二级单位得分×该单位总绩效系数×专项绩效单位奖励值;
其中:专项绩效单位奖励值(元)=专项绩效奖励总额/∑(二级单位得分×该单位绩效工资系数和)。
第十条发放原则
单位专项绩效奖励总额中的75%须按绩效系数发放,其余25%各二级单位自主拟定奖励方案,在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报人事处审核后予以发放。
第六章 校长奖励基金
第十一条视绩效考核情况,可设立校长奖励基金。对在学校内涵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予以奖励。依据贡献大小,奖励额度在1-10万元。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申请校长奖励基金:
1.当年四川省教育厅高校绩效考核结果,单位负责的单项得分有大幅提升,使学校得分在全省高校排名有显著提升。
2.当年专业认证取得较好成效。
3.当年单位累计横向科研经费到账800万元及以上。
4.当年单位累计新增博士毕业生10名及以上。
5.当年单位累计新增省级以上学术荣誉称号2人及以上;或累计新增省级后备人选4人及以上(省级1人可折合后备人选2人)。
6.当年单位累计新增国家级科研或教研项目2项及以上。
7.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中所列学科竞赛获国家(国际)级特等奖一项及以上。
8.二级学院承担的非学历培训,学校财务收入到账200万元及以上。
9.经校长办公会认定,其它能提升学校核心竞争力的突出贡献项目。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二条根据《内江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平台建设的意见》(内师院发[2019]75号),科学平台纳入所依托的二级学院一并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基础绩效考核指标
2.专项绩效考核指标(二级学院)
附件1:
基础绩效考核指标
项目 |
指标 |
评分标准 |
标准制订及考核部门 |
基本工作(40分) |
基层组织工作(10分) |
职能部门 |
团队建设(6分) |
(1)领导班子民主团结,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工作务实,开拓创新。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
组织部 |
(2)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服务基层、服务师生员工情况。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
(3)全体工作人员有良好的精神风貌,热心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尽职尽责,无庸懒散浮拖现象。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
组织生活(4分) |
重视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按规定开展党员组织生活,缺一次扣2分。 |
二级学院 |
班子建设(4分) |
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及作用发挥情况。好,2分,较好,1分,差,0分。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情况和干部培训情况。好,2分,较好,1分,差0分。 |
组织建设(3分) |
(1)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好,1分,较好,0.6分,差0分。 |
(2)党员发展工作。严格标准,程序完备,材料齐全、规范,好,1分,较好,0.6分,差,0分。 |
(3)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及时足额收缴党费;党员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好,1分,较好,0.6分,差,0分。 |
党校培训(1分) |
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参加党校培训结业情况。三类培训平均通过率95%~100%,1分;80%~94.99%,0.6分;80%以下,0分。 |
专题活动 (2分) |
开展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专项活动情况。 |
思想政治工作 (10分) |
职能部门 |
政治学习(2分) |
按照学校安排积极组织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学习有记录(2分)。学习记录缺一次扣0.4分。 |
宣统部 |
宣传工作(4分) |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不低于3篇(4分),少一篇扣1.4分,扣完为止(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新闻、消息,分别折8篇、4篇、2篇;在部门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3篇折合1篇)。 |
网站维护(4分) |
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责任人、管理人(4分)。网络平台被攻击篡改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反动言论或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范围传播,1次扣2分,扣完为止。 |
二级学院 |
意识形态(1分) |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全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每年5月底和12月底专题向学校党委书面汇报意识形态工作(1分)。缺少1次扣0.26分,扣完为止。 |
宣统部 |
政治学习(1分) |
加强政治学习,扎实开展法制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1分)。二级中心组学习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缺少1次扣0.2分;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有记录,缺少1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三全育人(2分) |
积极推动三全育人工作,制定有工作方案(0.8分)并具体实施(1.2分) |
宣传工作(2分) |
全年在校园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不低于6篇(2分)。少一篇扣0.4分,扣完为止(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发表新闻、消息,分别折8篇、4篇、2篇;在部门网发表新闻、消息等宣传文章3篇折合1篇)。 |
统战工作(2分) |
严格落实党总支联系交友制度,每年4月提供联系交友名单及安排(1分);专题研究统战工作,在党建述职总结中有统战工作总结并上报统战部(1分)。 |
网站维护(2分) |
重视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有责任人、管理人(2分)。网络平台被攻击篡改但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反动言论或谣言等违法有害信息大范围传播,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12分) |
全校各单位 |
学习教育(2分) |
及时组织传达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党规党纪学习和廉洁从政从教教育,且成效明显,得2分;工作开展情况和成效一般得1分;未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得0分。 |
纪委办 |
组织制度(4分) |
建立了健全完善的民主管理决策制度机制〔党政联席会、院务(处务)委员会、二级教代会、二级学术委员会、院务(处务)公开等〕和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机制,并运行良好,得4分;相关制度机制建设及运行情况一般得1-2分;未建立和运行相关制度机制得0分。 |
监督管理(3分) |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和研究部署,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切实开展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教育提醒和监督检查工作,得3分;工作开展情况一般得1分;未开展相关工作得0分。 |
执行情况(3分) |
未出现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钱物、公款吃喝娱乐旅游、超标准公务接待和使用办公用房、乱收费、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行为以及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3分;出现一项得0分。 |
国有资产管理工作(4分) |
职能部门 |
资产管理(3分) |
从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帐目中随机抽查5台仪器设备,其对应的账、物完全相符得3分,一台不相符扣0.5分,二至三台不相符扣1分,三台以上扣3分。 |
国资处 |
使用状况(1分) |
因非正常因素造成设备损坏1台扣0.4分,2台扣0.6分,三台及以上扣1分;若造成设备或重要配件丢失1台扣1分;两种情况均有则在总分中扣除。 |
二级学院 |
资产管理及设备使用状况(3分) |
1、从资产管理系统固定资产帐目中随机抽查10台仪器设备,其对应的账、物完全相符得1分,一台不相符扣0.2分,二至五台不相符扣0.5分,五台以上扣1分。 2、抽查的设备,未达到绩效使用要求80%的扣0.5分,60%以下扣1分。 3、因非正常因素造成设备损坏1台扣0.4分,2台扣0.6分,三台及以上扣1分;若造成设备或重要配件丢失1台扣1分;两种情况均有则在总分中扣除。 |
项目(设备)验收(1分) |
自接到项目(设备)验收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配合完成验收得1分(除因供应商或技术、基础设施条件原因外);两周内配合完成验收得0.5分;两周以上配合完成验收得0分。(无项目单位的得1分) |
档案工作(4分) |
各单位 |
日常工作 (4分) |
1、将档案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计划总结(1分);2、按规定及时移交本单位档案(2分);3、档案材料收集归档不齐全、完整、准确(1分)。 |
档案馆 |
扣分项(60分) |
违反党的纪律,受到戒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6分) |
发生一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
纪委办 |
违反党的纪律,受到党纪处分(6分) |
轻处分发生一人次扣2分,重处分发生一人次扣4分,扣完为止 |
纪委办 |
出现影响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或意识形态事件,造成局部影响的(4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宣统部 |
学术不端行为(6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学科处 |
师德失范行为(6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安全责任事故且有过错(4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管理服务岗位责任事故(6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6分) |
轻处分发生一人次扣2分,重处分发生一人次扣4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违法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12分) |
发生一次扣6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不担当、相互扯皮、敷衍塞责,经校长办公会认定予以处罚的(4分) |
发生一起扣2分,扣完为止 |
人事处 |
附件2:
专项考核指标(二级学院)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标准制定及考核单位 |
基本分 |
指标释义 |
计分办法 |
人才培养(41分) |
人才培养质量保障 |
教 务 处 |
11 |
教学常规管理(1分) |
未按规定执行人才培养方案,扣1分/次;调课、停课、代课、补课未按要求执行,扣0.5分/次。 |
实践教学(1分) |
1.学科竞赛平台:各学院选定一个一类省级及以上级别学科竞赛项目报教务处备案,打造一个彰显人才培养质量的特色学科竞赛平台,学生参与人次达二级学院总学生数的20%,未备案且参与率不达标扣0.5分; 2.按要求完成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未完成扣0.5分; 3.按要求组织“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工作,未完成扣0.5分; 4.优秀毕业论文数未达到当年该专业毕业生人数5%扣0.5分; 5.实验室整洁规范、运行记录完整,抽查发现问题被通报扣0.5分。 |
教师发展(1分) |
按要求组织一类教师教学竞赛选拔及参赛(具体要求见《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暂行)》内师教字〔2020〕81号),未达要求扣1分/项。 |
学籍管理(1分) |
1.未按要求进行学期注册、学业警示、学籍清理、学籍异动扣1分/次。 2.错报、漏报学生毕业、授位结论,扣分1/次。 |
课程建设(1分) |
积极申报各级各类课程项目。如线下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课程等项目,按各级各类项目申报要求,每类课程申报数不低于3门,未达到要求,扣1分/类。 |
教研项目(1分) |
1.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课程类项目除外),按各类项目下发通知要求,每次每类项目申报不低于3项,未达到要求扣1分/类。 2.各级各类项目(教研、教改、课程等)立项后未按时结题的,扣1分/项。 |
教材建设(1分) |
主编教材1部,无主编教材扣1分/部。 |
教研室活动(1分) |
加强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各教研室每学期至少开展5次见报道的教研活动,无报道,扣分0.2分/次。 |
教学责任事故(1分) |
在教学活动中进行布道、传播宗教思想、宣扬种族歧视、煽动民族仇恨的扣1分/次,其他违反《内江师范学院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的,出现一、二、三级教学事故,分别扣1分/次、0.5分/次、0.2分/次。 |
考试管理(2分) |
1.考试的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组织出现失误,扣1分/次。 2.试卷的命题、保密出现失误,扣2分/次。 3.学生考试作弊处理材料未按规定提交或处理结果不符合规定,扣1分/次。 4.成绩考核评定、管理不规范,扣0.5分/次。5.试卷抽查不合格,扣0.5分/门次。(此项评估处负责考核) |
专业建设成效 |
教务处 |
20 |
教师发展(5分) |
1.获国家级一类教师教学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计5分/项;获省部级一类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5分/项,二等奖3分/项,三等奖2分/项;获校级各类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3分/项,二等奖2分/项,三等奖1分/项; 2.获各类教师教学荣誉称号:省部级及以上计5分/人;校级各类教师教学荣誉称号1分/项。(以上各类教师教学竞赛依照《内江师范学院教师教学竞赛管理办法(暂行)》进行考核) |
学科竞赛( 5分) |
1.申报、承办省教厅省级本科高校大学生竞赛项目,每申报一项计1分,每承办一项计5分;2.一类学科竞赛学生获奖的组织单位计分标准:国家级一等奖计5分/项,二等奖计3分/项,三等奖计2分/项;省级一等奖计2分/项,二等奖计1分/项,三等奖计0.5分/项。由教务处组织的竞赛获奖计入学生所属学院。 |
专业建设(10分) |
1.各类国家级课程(线下课程、在线开放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虚拟仿真课程、社会实践课程、创新创业教育示范课程、应用型示范课程、思政课程、课程思政课程等项目)立项计10分/项,省级计5分/项,校级计1分/项。 2.省级教改项目立项,计4分/项,校级教改项目立项,计0.8分/项。 3.获批一流本科专业、示范专业等,国家级计10分/项,省级计5分/项。 4.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计10分/项,二等奖计5分/项,三等奖计3分/项。 5.主编“十四五”、省部级等规划教材,计3分/部,获省部级及以上教材奖,计3分/部,主编的教材首次出版,计2分/部。6.省级立项实验室、虚仿中心、实训中心、示范中心等计5分/项;获省部级教学(教研)团队计5分/个;校级教学(教研)团队计2分/个。 |
人才培养成效 |
学生处 |
4 |
创业(1分) |
网签系统登记创业1人得0.6分,每增加1人得0.2分,最高得1分。 |
就业率(3分) |
5月底就业率达到65%得1分。 |
4 |
本科毕业生考研报考率(1.5分) |
报考率<30%得0.5分;30%≤报考率<50%得1分;报考率≥50%得1.5分。 |
本科毕业生考研录取率(2.5分) |
录取率<5%得0.5分;5%≤录取率<10%,得1分;10%≤录取率<15%得1.5分; 15%≤录取率<20%得2分;录取率≥20%得2.5分。 |
预算执行 |
计财处 |
2 |
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部门年初预算经费执行率 |
执行率<60%,得0分;60%≤执行率<70%,得0.5分;70%≤执行率<80%,得1分;80%≤执行率<90%,得1.5分;执行率≥90%,得2分。 |
科学研究(39分) |
科研经费 |
科学处 |
14 |
纵向、横向科研经费到账 |
根据学校向各二级学院下达的年度科研经费任务的完成率计分。 |
科研项目 |
6 |
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 |
根据学校向各二级学院下达的年度科研项目立项任务的完成率计分,其中省部级和国家级项目各占3分。 |
其他科研业绩 |
2 |
内师院发〔2018〕147号《内江师范学院科研业绩认定及奖励办法(试行)》中的除项目、指导学生成果之外的其他业绩 |
符合下列要求的科研业绩,计入科研总分: |
(1)额定分值为I类100分(含,下同)以上的平台或团队 |
(2)额定分值为I类50分以上的获奖成果 |
(3)额定分值为I类6分以上的发表成果 |
(4)原始分为I类30分以上的出版成果 |
(5)额定分值为I类200分以上的知识产权成果 |
(6)额定分值为I类50分以上的应用对策和标准制定类成果 |
(7)额定分值为I类200分以上的艺术实践类、文艺作品评奖类、体育竞赛成果 |
(8)额定分值为I类100分以上的文艺作品展览类成果 |
注:取各“学院科研业绩总分/该学院总绩效系数“的最大值为满分(即2分),其余按比例折算。(备注:由于办法正在修订中,但考核条件将保持对等) |
学科建设 |
8 |
“一流”学科建设任务书执行情况 |
根据学科建设任务书,按其完成比率计分。 |
科技成果 |
科学处 |
3 |
科技服务社会 |
1.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被各级(同等)政府采纳,县级:0.25分/份;市级及以上:0.5分/份;2.为政府、企业开展各类培训、讲座、项目评审等,0.2分/次;3.参与各级政府组织的重大社会服务活动,0.2分/次;4.对接跟进与学校所签订的各类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开展相关联的合作事项,0.2分/次。 |
2 |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产生的经济效益 |
0.5分/万元 |
社会服务 |
继教院 |
4 |
非学历培训经费到账 |
根据学校向各二级学院下达的年度培训经费任务的完成率计分。 |
队伍建设(20分) |
人才培育 |
人事处 |
5 |
申报省级及以上学术荣誉、人才称号,二级教授等 |
以完成工作安排进行考核。未完成扣1分/次 |
博士 引进 |
12 |
引进博士人数 |
高度重视博士引进工作,积极开展、参与招聘,有措施有动作,得基础分4分;其余以学校下达任务的完成率打分 |
送培 |
3 |
在职读博、国内外进修访问、“双师双能”型培养 |
1分/人次(当年新增) |
支持博士引进 |
|
当年接收引进博士配偶人数 |
激励分,0.25分/人。 |
高级 专家 |
|
当年新增省级及以上高级专家、高层次人才(含全职引进)人数 |
激励分,2分/人次 |
备注:对于学校下达给职能部门的项目经费任务,按基本分8分、以任务完成率形式加以考核,按未完成情况在职能部门得分中扣分 |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1年11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