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班:
根据教育部教学厅文件精神,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往返家庭与学校区间乘坐火车时,实行凭附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学生证购票办法。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使用一年后可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的优惠卡又可再购票四次。请各二级学院教办通知本院2008、2009、2010级各班班长将本班学生证收齐后,以班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到教务处注册中心进行充值,具体充值时间安排如下:
时间(2011年) |
院 别 |
时间(2011年) |
院 别 |
11月21日 |
文新学院 |
11月30日 |
地资学院 |
11月22日 |
数学学院 |
12月1日 |
美术学院 |
11月23日 |
工程学院 |
12月2日 |
计科学院 |
11月24日 |
化工学院 |
12月5日 |
音乐学院 |
11月25日 |
外语学院 |
12月6日 |
体育学院 |
11月28日 |
政史学院 |
12月7日 |
教科学院 |
11月29日 |
经管学院 |
12月8日 |
生科学院 |
注意事项:
1、优惠卡每年只充值一次,重新充值后只能购票四次;
2、每张优惠卡有一定数量的熔丝,每充值一次将熔断一根熔丝,熔丝全部熔断后,此卡就不能再充值。因此每次充值时只能按一次确认键。
3、2011级新生火车票优惠卡不用进行此次充值。但优惠卡内还需重新写入学生个人信息和乘车地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