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同学:
本学期期末在即,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等级考试规定和等级证书成绩认定办法》(内师教字〔2014〕7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三笔字技能、普通话与教师口语、大学外语二和应用外语成绩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认定原则
1.证书必须是大学学习期间取得的证书。
2.证书认定范围为取得证书的考试学期及之后相应课程的成绩认定,取得证书的考试学期之前的成绩一律不予认定。
3.已经有证书且本学期正在开设课程。
二、认定标准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认定
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425-445 |
2.00/74.9 |
理 论 课 学 分 |
446-466 |
2.33/77.9 |
467-487 |
2.67/80.9 |
488-518 |
3.00/83.9 |
519-549 |
3.33/86.9 |
550以上 |
4/100 |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认定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425-470 |
2.67/80.9 |
理 论 课 学 分 |
471-480 |
3.00/83.9 |
481-518 |
3.33/86.9 |
519-549 |
3.67/89.9 |
550以上 |
4/100 |
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认定
普通话水平成绩/等级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二级乙等 |
2.00/74.9 |
课程 规定 学分 |
二级甲等 |
3.67/89.9 |
一级乙等 |
4.00/100 |
三笔字测试成绩认定
普通话水平成绩/等级 |
绩点/成绩 |
认定的最高学分 |
及格(合格) |
2.00/74.9 |
课程 规定 学分 |
良好 |
3.67/89.9 |
优秀 |
4.00/100 |
三、证书认定学分程序
1.学生申请:
2.教学办审核
3.教务处期末根据汇总数据导入成绩
四、办理时间
2019年12月23日——2020年1月5日
证书认定学分网上操作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