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江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4〕129号)《内江师范学院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7〕136号)规定,现对张大千美术学院高登明老师及其团队提出的科技成果转化申请公示如下:
一、成果名称:电子相框(国有资产编号:ZL202000005)
二、成果类型:外观专利(ZL201930517147.1)
三、发明人:高登明;戚宇良(学生)
四、专利权期限:2020.06.09-2030.06.08
五、成果简介:
该外观专利主要用于生活、办公等生活场景,或作为相关摆件。设计要点在传统相框的基础上增加了音乐声音、电子信息、生活信息等的录入;主要特征在于其外观的改良和设计。
六、成果转化形式:转让
七、受让方名称:成都湃深科技有限公司
八、成果转化价格:人民币5200元(伍仟贰佰元整)
九、成果转化价格确定方式:协议定价
经校地合作处、科技与学科建设处、成果完成人和受让方协商,拟以人民币5200元(伍仟贰佰元整)转让上述专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20年7月24日前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
联系人:校地合作处黄长元
联系方式:13890482665
特此公示
内江师范学院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