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16
号)和《内江师范学院等级考试规定和等级证书成绩认定办法》(内师教字
[2014]75
号
)文件精神,
按照“测试工作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实行“属地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1
、凡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在读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均实行“属地管理”的规定,即
发证单位必须为四川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测试点只能为四川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或内江师范学院。
2
、专升本学生在专科阶段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有效。
3
、五年一贯制学生在中职阶段所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有效。
4
、本通知自
2016
届毕业学生开始执行。
教务处
2015
年
3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