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文
件
中国·四川(内江)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编制
二○一八年九月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受保卫处委托,拟对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
3.采购人:保卫处
4.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
二、资金来源
学校预算资金安排,金额9.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次磋商共一个包,采购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供货商一家。(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项目概述:我校东区学生宿舍、新办公楼、第三实验楼等部位的灭火器即将过期,为保障师生的安全,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需对即将过期灭火器进行更换,对损坏的灭火器箱子进行更换。经保卫处与消防维保单位实地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需更换4个装的灭火箱128个,更换ABC4 4Kg干粉灭火器1512具。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内江师范学院网(//m.reviewingken.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六、禁止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
1.时间 |
2018年10月16日至2018年10月23日 9: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文件获取 |
1)内江师范学院官网公告中下载附件://m.reviewingken.com/channels/10.html 2)直接到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9室获取 |
3.报名 |
1)时限: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天17:00以前完成; 2)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9室 3)需要提供的加盖公司鲜章的材料:①单位介绍信;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身份证明;④营业执照 |
4.费用 |
磋商文件不收费 |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2018年10月25日14:30(北京时间)。
九、磋商地点: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5开标厅。
十、递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公室恕不接收。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刘久铂联系电话:15983258080
通讯地址:内江市东兴区东桐路705号内江师范学院 邮编:641100
采购代理机构: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1360
2018年10月16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磋商的 供应商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年采购预算:不超过9.8万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磋商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报价情况、磋商结果等在内江师范学院网站中予以公告。 |
6 |
磋商保证金 |
金额:1000元(磋商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对公转账。 收款单位:内江师范学院。 开户行:建行内江东兴支行。 银行账号:51001687908051502418。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10:00(磋商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7 |
磋商文件咨询 |
刘久铂 15983258080 |
8 |
磋商过程、结果咨询 |
联系人:蒋猛联系电话:0832-2341360 |
9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在内江师范学院官网上发布磋商结果公告三天后无异议,请第一中标候选人持身份证明证件到内江师范学院行政楼909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2-2341360 |
10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刘久铂负责答复。 |
11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内江师范学院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2-23419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 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服务采购。
1.2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本次磋商的采购人是保卫处。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以对公转帐方式(参照第二章 磋商须知,序号6)收取,数额=总预算*2% ,供应商应提供转帐凭据。磋商保证金其它方面参照该办法及相关法规执行。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XX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9.1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是合法生产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产品涉及到第三方知识产权的,必须是已依法获得了该知识产权,不得存在侵犯知识产权的问题。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提供产品的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9.2若投标产品为需要安装软件才能正常工作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正版软件安装使用,不得安装使用盗版软件。
9.3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9.4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9.5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响应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0.1磋商文件既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
10.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1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需要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距开标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由采购人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无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类型包括:①资格性响应文件;②其他响应文件各一册。
简体中文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规定为准。
17.1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磋商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8.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它响应文件包括正、副本各1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类型、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
18.2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盖供应商公章。
18.3(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18.4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双面印制,除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18.5(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
18.6(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规范)
19.1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0.1供应商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修改、补充响应文件。
20.2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否则其磋商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7”的相关规定被没收。
20.3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20.3.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0.3.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0.3.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2.1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由高到低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22.2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将磋商结果在内江师范学院官网公告3日,若无异议则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2.3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执行。
24.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4.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24.3成交供应商不能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应当通过邮寄、快递等方式将项目成交通知书送达成交供应商。
25.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6.1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部分。
26.3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4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6.5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合同一致。
28.1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28.2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29.1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29.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1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0.2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缴纳保证金凭条到学院计划财务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采购人将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直接支付方式。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38.(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磋商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磋商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0%。
39.(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不需要提供);
3.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说明:
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供应商公章(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无需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二、供应商应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我校东区学生宿舍、新办公楼、第三实验楼等部位的灭火器即将过期,为保障师生的安全,杜绝火灾事故,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需对即将过期灭火器进行更换,对损坏的灭火器箱子进行更换。经保卫处与消防维保单位实地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需更换4个装的灭火箱128个,更换ABC4 4Kg干粉灭火器1512具。
2、服务要求:
⑴免费摆放到指定位置,并把换下来的灭火器、灭火箱按照保卫处的安排收回并放到指定位置;
⑵每年回访不少于一次;
⑶灭火器质保5年,5年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
⑷通知后二天内供货;
2、参数要求:
序号 |
物品名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灭火器 |
干粉灭火器(4kg) ①使用温度:-20℃~+55℃ ②灭火级别:2A、55B、C、E ③水压试验压力:2.1Mpa ④充装气体:净化空气99.5%,1.2Mpa(20℃) ⑤电绝缘性:36KV ⑥灭火剂:磷酸二氢铵50%,硫酸铵25%,ABC干粉灭火剂 ⑦灭火剂重量:4±0.08Kg, 有效喷射时间:≧13秒; 有效喷射距离:≧3.5m, 铁皮厚度:1.35mm以上 |
1512具 |
|
2 |
灭火箱 |
4个装,置地型、翻盖式、1.0mm厚、装4具4kg干粉灭火器、尺寸:500×200×700mm |
128个 |
灭火器、灭火器箱要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厂家授权书(原件)。其它参照第四章要求办。
⑴免费摆放到指定位置,并把换下来的灭火器、灭火箱按照保卫处的安排收回并放到指定位置;
⑵每年回访不少于一次;
⑶灭火器质保5年,5年内非人为损坏免费维修或者更换;
⑷通知后二天内供货;
3.1交货时间:10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乙方无条件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2质量及验收
(1)按招标样品进行验收。
(2)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要求之情形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须提供全新货物,无损坏,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3.3费用
(1)甲方购买数量以甲方实际需要为准,甲方提出的预购置数如果多余实际使用数,多余部分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以甲方实际使用数进行结算,在3个月内以转账方式支付90%费用,乙方需提供对应的税务机打发票。
3.4签订合同日期: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
(1)交货时间:10月20日左右,具体时间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按中标金额的8%缴纳履约保证金。
(1)验收标准:按招标样品进行验收;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缺、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要求之情形者,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提供全新货物,无损坏,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知识产权。
(2)成交人供应的试卷必须符合竞标参数的标准,一旦发现参数不符,即使设备已交付使用,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无条件退货,且成交人还应赔偿采购人的相关损失。
(3)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需求具有不确定性,中标人允许采购人根据活动需要对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减,中标人的项目服务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费用结算以实际需求进行结算。
(4)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采购人验收合格完毕后,通知供应商开具等价发票(机打税务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全额向中标人转账付款(中标人须有对公账号)。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磋商小组将在评分时以响应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响应文件胶装成册,封面标注清楚。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
本授权声明:XXX(单位名称),XXX(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参加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项目(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磋商采购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磋商、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XXX
职务:XXX
被授权人签字:XXX
职务: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联系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磋商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磋商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注:小微企业享受折扣6%评标优惠,则需填写与小微企业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请删除
附件3-1小微企业认定依据
1.投标商和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情况,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商名称 |
|||||
企业行业类型 |
选择一项。 |
||||
从业人员数量 |
营业收入(万元) |
企业划型 |
选择一项。 |
||
本项目所投产品清单(参见报价一览表)
2.投标商所属企业和所投产品生产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内小微企业截图(清晰可辨)
1)投标商截图
2)生产厂家截图
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办:
1.我方全面研究了“2018配置更换灭火器采购项目”项目磋商文件(项目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磋商采购。
2.我方自愿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XX万元(大写:XXXX)。其中报价产品XXXX为进口产品。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本磋商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惩戒。
5.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XX份,用于磋商报价。
6.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7.本次磋商,我方递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为磋商文件规定起算之日起XX天。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通讯地址:XXX
邮政编码:XXX
联系电话:XXX
传真: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1
五、报价一览表
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商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项目完成时间 |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
备注 |
||
合计金额(大写): |
|||||||||||
注: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第1包
序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响应文件响应 |
偏离及其影响 |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招标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序号 |
包号 |
采购文件要求 |
投标文件应答 |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期:XXX年XXX月XXX日
1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是否通过验收 |
备注 |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序号 |
包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采购文件要求 |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期:XXX
采购编号:内师磋商[2018]-013号
类别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常住地 |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
|||
证书 名称 |
级别 |
证号 |
专业 |
|||||
管理 人员 |
||||||||
技术 人员 |
||||||||
售后服务人员 |
||||||||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期:XXX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磋商方法。
1.2磋商工作由采购人负责组织,具体磋商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1.3磋商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确定磋商文件内容是否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根据需要书面要求采购人对磋商文件作出解释;
(二)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成交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实质性要求)磋商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磋商过程的,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3.1本次综合评分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价格及其他不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磋商小组成员共同评分。
3.2综合评分明细表
3.2.1按规定货物类价格分值为30%-60%,服务类价格分值为10%-30%。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3.2.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1 |
报价50% |
50分 |
评标基准价=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评标价格,合格投标人的有效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50。保留两位小数。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并提供相关资料印证后方能认可。 |
2 |
技术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40% |
40分 |
1.等级、技术执行标准和质量要求等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没有负偏离得13分;高于招标要求并体现出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更优的,一项加1分,最多加2分;负偏离一项扣1分,最多扣15分。 2.样品的满意度总分为25分,评委从样品的材质、舒适度、工艺、质量、效果等对样品进行仔细比对,比对后得出每个投标商的得分,第一名得25分、第二名得20分、第三名得15分、第四名得10分,其余不得分(不可并列)。 |
提供详细样品供专家评分 |
3 |
售后服务8% |
8分 |
1.在最终供货地有售后服务机构得3分。 2.供应商承诺若货物出现质量问题并能保证在服务过程中接到采购人报修问题,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5分;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4分;8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问题的得3分;12小时内赶到的得2分。超过12小时或未承诺或承诺明显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 |
可并列 |
4 |
投标文件的规范性2% |
2分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内江师范学院招标工作办公室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项目服务要求(采购需求)
1.…………;
2.…………;
3.…………。
二、合同文件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磋商结果的所有内容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三、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即人民币元,子项目一元,子项目二元,子项目三元,合同价格包括该项目实施一切费用及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四、合同履行
乙方应当按照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甲方的要求,严格履行各项承诺,做好下列服务工作:
1.…………;
3.…………。
说明:1.在服务过程中,采购人对中标人的服务质量不满意,采购人可以根据需要终止服务,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由于学生活动的特殊性,有些项目是变化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中标人允许采购人根据活动需要对内容进行调整或增减,中标人的项目服务最终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费用结算以实际需求为准。
五、合同验收
乙方在履约结束后,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六、采购资金支付
本项目采购资金采取阶段支付方式。在年月日前支付元(大写:),合同履行结束后支付元(大写:)。由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和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支付。
采购资金支付过程中,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乙方提供的服务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2、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根据情况减少支付、拒付相关款项,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10%的违约金。
3、在履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合同履行期间可根据情况延长,具体时间双方约定。
八、本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依法订立补充合同,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八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1